17万购车后成游客,车主因拒隐私协议被锁车外!

近日,温州车主牛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。他花费 17 万元购买的深蓝汽车 L07,因拒绝 APP 新隐私协议中的部分条款,导致自己被锁在车外,车辆核心功能无法使用。​

5 月底,深蓝汽车 APP 向牛先生推送了新的隐私协议,其中包含 “向您提供我们的产品推广活动” 条款。若拒绝同意,只能以游客身份登录,且 APP 会立即闪退无法使用。牛先生购车时未选配实体钥匙,拒绝协议后,车辆解锁、远程泊车、预约充电等核心功能全部无法使用,他常常被锁在车外。​

据了解,5 月 27 日,长安汽车旗下深蓝汽车曾通过车机系统,在未征得车主授权的情况下强制弹窗推送 “S09 专属购车券”,引发车主集体吐槽。深蓝汽车及 CEO 邓承浩当晚公开致歉,并承诺不再通过车机通道给用户推送权益提醒。5 月 29 日,深蓝汽车 APP 更新用户隐私协议,牛先生发现协议中仍要求车主同意 “在车机端推送产品推广活动”。他表示,厂家刚道歉承诺不再推送广告,却又在协议中要求同意接受推送,无法认同。​

6 月 2 日,深蓝汽车法务部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,部分网络内容发布的 “恶意更新深蓝汽车 APP 隐私政策等协议”“强制用户接受车机推送广告” 等内容为不实信息,此次调整是应有关部门要求,对隐私政策中涉及的第三方 SDK 内容进行调整,核心目的是强化用户隐私保护,不涉及其他内容更改。6 月 9 日,记者拨打深蓝汽车热线,客服人员称更新协议是为响应国家通信管理局要求,对于游客模式致 APP 闪退车辆无法正常使用、活动推送是否能主动关闭等问题,将如实记录,以官方通知为准。​

北京市中伦文德 (郑州) 律师事务所梁兴陆律师认为,深蓝汽车此举侵犯了牛先生作为车主的合法权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六条,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为由,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。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,不得向其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,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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