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项备受瞩目的判决,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因平台上存在大量未经授权的《甄嬛传》短视频,严重侵犯了优酷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对该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,被判赔偿优酷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3000 万元。
据悉,优酷公司作为电视剧《甄嬛传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,在 2023 年发现快手 APP 中充斥着大量用户上传的《甄嬛传》短视频。这些视频大部分是直接剪切原片的 “切片视频”,部分为混剪、解说视频,且被集中归类在 “甄嬛传”“电视剧甄嬛传” 等话题下,用户可通过这些话题便捷获取相关侵权内容。
优酷多次向快手发送侵权通知,要求其删除侵权链接。然而,快手仅部分删除,仍有大量侵权视频持续传播。无奈之下,优酷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,将快手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,并索赔 400 万元。但在审理过程中,法院查明侵权行为的严重性远超预期,最终作出了 3000 万元的高额判赔。
一审法院审理认为,快手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,在收到侵权通知后未采取合理措施,可认定其明知相关侵权行为。同时,基于快手通过平台运营获取经济利益,对用户侵权行为负有较高注意义务;《甄嬛传》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,平台应知其为权利作品;以及平台设置多个与《甄嬛传》强关联的话题,客观上为侵权视频提供传播便利等因素,认定快手需承担帮助侵权的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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